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901号)要求和统一部署,现将2016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泥制造企业、钢铁和平板玻璃制造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