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为砚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地认识到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成“水十条”考核任务的重要内容。葛为砚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水十条”责任分工,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全面做好黑臭水体整治迎检工作,以解决入河排污口、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各级住建、环保部门之间要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切实提升协调配合和综合应对能力,努力构建完善政府主抓、住建环保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相互支持有力、沟通协调顺畅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大格局,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各项任务、各个环节顺利完成。同时要加快编目建档,完善工作细节,强化现场督查,严格考核问责。
葛为砚要求,要找准根源,标本兼治,建立完善消除黑臭水体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各市要根据问题清单,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确保督查反馈提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各市要建立起黑臭水体治理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的平台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的城市河湖水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为保障城市水环境长治久清奠定制度基础。三是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各市要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积极向社会宣传黑臭水体治理的措施和成效,同时鼓励群众举报新的黑臭水体及水质污染反弹情况。
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启峰通报了当前全省黑臭水体整治进展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徐启峰要求,全省各级主管部门要把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全面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各个环节工作。要切实做到加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并建立长治久清制度。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领导主动研究部署工作,明确黑臭水体整治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做到责任内容具体,责任追究有章可依。要对照住建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清单,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水体黑臭反弹,同时做好资料、现场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基础性工作。
会上解读了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济南、青岛、淄博、济宁四市作了交流发言。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孙显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会。全省1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济南、莱芜市水务局负责人,相关市辖区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环保局负责人共37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