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3件群众举报问题,阿拉善盟委、行署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盟委委员会议研究部署,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实地调查核实、现场办公,积极主动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的内容部分属实,其中,涉及污染防治的“每年排放无处理的5000吨的废水”和“利用自己厂里自有一个600亩固废填埋场,产生危险废物直接填埋,破坏土壤环境和渗透污染地下水”不属实;涉及生产能力的“三个车间,H碱车间,对脂磺化车间,3-5二氨基苯甲酸存在私自扩大再生产的环保问题”部分属实。根据实地检查,上述“三个车间”确实存在部分产量超出环评产能的情况,但初步研判因属于企业合法自主经营范畴,非“私自扩大再生产”。
举报件反映雅布赖兴亚化工有限公司的内容,经调查核实,其中报件反映“厂房周边堆放工业废渣”和“举报人怀疑工业废水也偷偷排放”不属实。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工业固废乱堆乱放和偷排暗管和存留的工业废水,不存在“工业废水偷偷排放”;举报称“雅布赖兴亚化工厂散发恶臭气味”问题部分属实。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是在配料阶段使用硫化碱时会有极微量硫化氢气体逸散,反应釜、管道卸压时二甲基二硫、甲硫醇、甲硫醚气体也会产生逸散。根据阿拉善盟环境监测站和上海华测品标监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显示,厂界空气质量指标中,甲硫醇未检出,硫化氢、甲硫醚和二甲基二硫浓度最大值为0.006毫克/立方米、0.0352毫克/立方米和0.0581毫克/立方米,均低于《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0.06毫克/立方米、0.07毫克/立方米和0.06毫克/立方米限值。同时通过现场调查,2018年4月28日该企业因“二甲基二硫项目原料工段硫酸二甲脂冷凝机机械故障维修”全面停产,截至目前始终未启动生产。停产期间由于冷凝、焚烧等污防设施均处于停运状态,反应釜、管道内残留的二甲基二硫、甲硫醇、甲硫醚自然逸散,厂区内部分车间附近可闻到轻微异味。
举报件反映“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单氰胺、肌氨酸钠、肌酸等产品时产生的工业废水在无环保设施处理的情况下采用暗管方式进行偷排,并且该公司无任何相关配套环保处理设备、设施”,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不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目前,阿拉善盟持续跟踪督察,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管理,优化治理措施,确保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呼伦贝尔市对28起群众举报案件
全部进行调查处理
呼伦贝尔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和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目前5件重点案件由呼伦贝尔市委书记、呼伦贝尔市长包案,对所包案件的查处、督办负总责。其余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由分管市领导包案查处。
呼伦贝尔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处理,立行立改。截至6月15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呼伦贝尔市转办的28起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进行调查处理。其中7起案件已向中央环保督查组上报调查处理意见,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根河市对转办的群众反映“鹏宇造纸厂厂长系人大代表且该厂废水排至井和河道问题”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利用新挖掘且无防渗的坑塘排放回水池内污水行为。目前,根河市已完成调查取证,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对群众举报的“吉文镇水泥厂粉尘污染大问题”,鄂伦春自治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粉煤灰、石灰石、原煤、熟料、石膏、铁粉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在旗委、政府督办下,6月11日起,该企业已采取了堆料苫盖、植树等抑尘措施。旗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大气污染物开展实地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鄂温克族自治旗接办“锡尼河东苏木围子科嘎查外地人员挖草药”问题后,旗里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6月1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2名非法采挖野生草药人员。检查组对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收了采挖工具,并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现场初步查验,发现8处10厘米左右大小的采药坑,已责令违法人员进行土壤回填和植被恢复。
扎兰屯市接到转办的“宫铎毁林、开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后,成立了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扎兰屯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已就宫铎涉嫌毁林面积1.48亩进行立案调查;对宫铎涉嫌违法用地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拆除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及地面构造物,清除现场砂石料及废弃物。扎兰屯市对监管不力的庙尔山林场、市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监察大队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