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8位支部书记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各支部的学习情况。可以看到,各支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工作,并且使之成为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新动力、新成果。希望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继续推动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向系统、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组织学习、引领学习、督促检查学习的作用,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全会精神同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是完成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学”和“做”的各个环节。下面我讲几点学习体会。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个政治宣誓,反映了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意志,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六中全会关于“六个从严”的管党治党要求,全面掌握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吏治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树立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争做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的排头兵和骨干力量。
二、切实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之中
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继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之后,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对我们党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一次全面部署,是确保党章实施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抓好基层党支部的党内政治生活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一是要正确引导党员增强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通过学习、研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相互帮助、共同提高,不断提高党员意识、党性意识和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二是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以严格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党性,坚决防止政治生活表面化、形式化。要按期换届,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三是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特别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言行一致,对党忠诚。自觉坚持“四个服从”和民主集中制,坚定地做党的团结统一的维护者。四是不断改进党员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防止“四风”反弹,营造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改革创新的新风尚,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的作用
党内监督是党建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建重要基础性工程,充分释放监督制度的优势。各支部要继续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全面把握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内容,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是要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积极行使权利、履行监督义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勇于触及矛盾问题,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落实这些要求,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厅机关纪委要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内监督各项要求得到落实。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要始终坚持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厅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更加善于把握党建工作定位,坚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始终。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我厅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顺利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