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和自治区环保厅、水利厅印发的《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编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在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认真排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相关旗区深入摸排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在我市辖区内四个地表水水源地的基本情况,并积极联络相关盟市,推动共同制定跨界水源地整治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地解决相关问题。
在开展跨界地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我市提前谋划,同时开展地下水型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长期坚持,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全市居民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