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贯彻落实,持续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迎大庆、查隐患、控污染”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内环办〔2017〕172号)的要求,我中心及时落实部署,对东部各盟市开展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并根据掌握情况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在本次督查中,我中心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由中心领导亲自带队,分别对东部区各盟市生物发酵和制药行业排查整治情况;高盐水晾晒池、尾矿库、蒸发塘等重点环境隐患企业排查整治情况;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查整治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执法监察会议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围绕“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目标,推动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地方环保部门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督查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同时以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综合督察反馈意见为切入点,持续加大督查力度,探索“督企、督政”新模式,全面推动今年各项重点环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