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部署,2017年8月17日-8月18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陪同环境保护部以及相关部委领导组成的第一、二督导组对呼伦贝尔市扎尼河煤矿、宝日希勒煤矿开展督导,同时要求尽快依法处理上述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追究责任、处理人员、办理手续、恢复生产。
督导组分别对呼伦贝尔市扎尼河煤矿、宝日希勒煤矿进行了实地检查,之后分别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述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及国土、农牧业以及环保部门监管情况汇报和企业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探讨问题产生、久拖不决的原因,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