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家佳康(赤峰)有限公司(隶属中粮集团下属的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有关环境问题发生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约谈了中粮集团、中粮肉食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加大环保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同时责成当地政府和环保等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企业进行全面整改。2018年3月,我厅会同赤峰市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企业已按照约谈要求基本完成整改。
地方环保部门针对中粮家佳康(赤峰)有限公司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共处罚款64万元,已全部缴清,并将偷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翁牛特旗公安局依法对企业原总经理杨远荣及3名有关直接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处罚。
中粮集团成立了以中粮肉食总经理为组长的整改小组,开展全面自查,针对自查和有关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完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免去中粮家佳康(赤峰)有限公司杨远荣的总经理职务。目前,完成了“一期项目”三个沼液池覆膜工作,并对猪舍内使用除臭剂,减少粪便恶臭;对“一期项目”沼气站进行了改造和完善,新产生的粪便废水全部进入沼气站处置,处置过程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处理后综合利用。停止了“二期项目”商品猪育肥工作,清空全部育肥大猪,完成“二期项目”粪便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粪便还田管道铺设工作。在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及环保部南京环科所的指导下完成了沼液还田工作方案的编制并报旗有关部门备案。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地下水监控井,将一期养殖场锅炉改为燃气锅炉,二期养殖场锅炉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
下一步,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督促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每月继续对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调度,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