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内党办发〔2016〕12号)具体要求,为更好完成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我院配合环保厅开展并完成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制定。方案具体对环保厅牵头负责的4项、参加的28项内容进行厅系统细化分工,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要措施分工方案》的内部分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