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十三五”环境保护相关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内蒙古环境保护厅、财政厅联合开展“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水十条项目储备库”)建设,受自治区环保厅委托,我院组织开展了两期水十条项目储备库技术指导会,对盟市报送方案进行技术指导。
2016年3月,我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期技术指导会,对各盟市报送的《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进行指导,并出具专家意见。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及乌兰察布市5盟市的总体实施方案通过国家评审,现已纳入中央水十条项目储备库。
2016年8月,我院组织开展了第二期技术指导会,对各盟市报送的《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进行指导,根据盟市报送总体实施方案情况,现已将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及锡林郭勒盟4盟市的总体实施方案报送国家,等待国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