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14号)有关要求,2017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目标由75%上升至90%。
根据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数据传输和自治区、盟市两级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2017年全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整体运行情况良好,联网传输稳定,监控数据保持了较高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全区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6.59%,较上一年增加2.5个百分点(数据传输率99.11%,较上一年增加0.97个百分点;数据有效率97.45%,较上一年增加1.5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