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就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7年12月对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截止目前,《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一期工程20个项目中,已有13个项目完成主体工程,5个项目正在进行中,已申请调整2个。现场检查时,因冬季气温低,所有涉及混凝土的施工操作已经停止,其余不受气温影响的工作仍在进行中;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针对七项环境问题聘请中国环科院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大部分整改工程已经完成,经当地政府同意,其维生素C生产线和利福霉素生产线逐渐恢复生产。
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已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快整改进度,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务必取得实效。今后,将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区域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