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部署,及张院忠书记、赵江涛代市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包头市环境保护局立足当前、科学研判,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张永生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迅速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环保利剑”四号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难点,以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为重点,强化“七个到位”,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决胜冬季重污染天气防治“攻坚战”。
一是强化污染源排查到位。在对以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为重点的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把全市工业污染源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结合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控等基本情况,对辖区内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联网、数据质量等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环境监测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污染源进行监测。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物偷排偷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问题。
二是强化污染源监管到位。将污染源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排污口设置,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等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查比例。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行人工24小时值守,及时报告超标企业名单。加大适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超标排污行为。对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实施“零容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企业超标排放严重地区,实施公开约谈等措施。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到位。督促超标企业及时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对查出的所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到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标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依法提请驻地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到位。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并通过网络、电子屏幕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强化项目监管到位。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备案表)是否一致,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审批(备案表)是否一致,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投入使用。投产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按规定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等。依法严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未验投产等各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水平。
六是强化重污染天气防控到位。根据《包头市2017年秋冬季环境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念好“紧箍咒”,打好“组合拳”,确保“5+5+5+7”综合措施一一落地见效。严查非法燃煤设施,助推禁燃区建设。承上启下,采取后督查措施,巩固“散乱污”、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等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妥善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
七是强化部署要求落实到位。紧紧抓住工业污染源这个改善环境质量的“牛鼻子”,补齐短板攻坚、瞄准问题用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主动与公安、发改、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提高综合执法成效。充分发挥举报平台和新闻媒体作用,鼓励社会参与,曝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从2017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8年2月10日结束,大体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截止11月21日,全市环境监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90人(次)、执法车辆154台(次),检查各类企业98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