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要求,市局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从全市执法人员中选派执法经验丰富、监察能力全面、工作态度端正的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永强、临河区环境监察大队付永平、磴口县环境监察大队李烨、杭锦后旗环境监察大队刘建斌、五原县环境监察大队李卫栋、乌拉特前旗环境监察大队张鑫权、乌拉特中旗环境监察大队贾钟元、乌拉特后旗环境监察大队李鹏卿等8名同志参加了环境保护部第十七轮第十一督查组,对山西省太原市开展驻点督查。
由于地域不同,导致产业结构性质也差异巨大,为了更好的完成强化督查任务,他们对太原市的工业企业相关情况知之甚少,尤其是对当地污染源的来源及分布状况缺乏了解。他们认真学习当地政府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等相关文件、各县(市、区)产业分布、工业类型等情况。同时,积极向第十六轮(次)督查组学习,熟悉督查工作模式及方法,学习督查经验,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为督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督查中,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依据,因地制宜,对太原市采暖季错峰生产的工业分布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建筑工地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内容进行准确把握。同时以环境保护部推送的当前任务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督查。
12月1日至7日,他们下沉至太原市的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晋源区、小店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迎泽区、万柏林区等10个县(市、区),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达标排放执法检查等任务清单504个点位,发现问题点位19个,其中超标排放企业两家,综合排名本周第一名,有效地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圆满地完成了本周的强化督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