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乌海市环保局了解到,乌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区各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协调机构,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到人。目前,涉及乌海市的1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项,其他问题的整改正在积极推进。
在草原征占用违法行为整治方面,经过自查,乌海市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企业132家。目前,已整改完成43家,正在清理整顿4家,已结案5家,正在立案查处80家。
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正在实施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北经五路中水回用管网及加压泵房改造项目,新建管网1330米,预计2018年8月底前完工,建成后市污水处理厂部分中水可由京海电厂回用。乌达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环保验收规模1万吨/日,现正在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预计8月底前完成。海南区城镇污水依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截至2017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5%。
在煤田自燃整治方面,目前已完成治理318处,完成治理任务的93.3%。其中,对94处排土场火点开展了阶段性验收工作,其中88处火点治理完毕,并通过自治区煤炭工业局验收;其余6处火点治理成效已上报自治区申请验收复核;对209处煤矸石自燃点组织了阶段性验收工作,已上报自治区环保厅申请抽查复核。同时,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对15处煤层自燃点进行阶段性验收,预计今年9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其余23处煤层自燃火点正在治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