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噪声 14个主要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测值在62.0~71.8分贝之间,平均67.5分贝,在标准限值以内(70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较好水平。其中级别为好的城市有10个,占统计城市数的71.4%,有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满洲里、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锡林浩特、巴彦淖尔和巴彦浩特;为较好的城市有3个,占21.4%,有通辽、乌兰浩特和呼伦贝尔;为轻度污染(超标)的城市是鄂尔多斯,占7.1%。监测路段总长668.6千米,其中179.3千米超过70分贝标准,路段超标比例为26.8%,比上年降低9个百分点,全区交通噪声污染呈减轻趋势。
区域环境噪声 14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测值在49.3~56.3分贝之间,平均53.1分贝。其中级别为好的城市是乌兰察布市,占统计城市数的7.1%;为轻度污染(超标)的城市是通辽,占7.1%;其它12个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占85.7%。同上年相比,声环境质量改善的城市有2个,即乌兰察布市由较好转变为好,包头市由轻度污染转变为较好;质量下降的城市有1个,即巴彦浩特镇由好降为较好。全区均值与上年基本持平,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城市噪声源构成 生活噪声占66%,是城市的主要噪声源,其次是交通噪声,占21%。各类声源比例从大到小排序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其它噪声>施工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