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25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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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胜利矿区胜利西二号露天煤矿项目变更 |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西北部宝力根(胜利)苏木境内 |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 |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胜利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整合方案》(内政字[2016]221号)文件,变更后矿田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矿田面积为17.0253km2,设计矿田开采地表境界16.14km2,开采标高662~1020m,可采煤层为6号(平均硫分1.49%)煤层,可采资源储量330.85Mt,采取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能力为1000万t/a,服务年限为30.1年。 |
生产系统工业场地燃油锅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标准要求,采掘场、道路运输洒水降尘;项目矿坑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经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采场和外排土场防尘洒水、绿化和道路洒水以及生态恢复用水,不外排;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矿坑水处理站污泥掺入产品煤销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用本土植被,对建筑物周边集中空地和道路路基两侧进行绿化,用内排土场的土对蓄水池进行覆土,播撒草籽恢复为草地,露天矿实现内排后,前期剥离的表土直接用于内排土场复垦,对露天采掘场周围设置挡水围埂,表土单独剥离,及时回覆,开采结束后开级削坡,保持边坡稳定,边坡铺设生物芭,然后撒播种草,平台边缘穿插种植山杏、丁香等灌木。外排土场已经封场,复垦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