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8月12日我厅拟对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铅冶炼工程等三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2日-2016 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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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 测(调查) 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 参与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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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铅冶炼工程 |
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东南约14km处的凤凰山工业园区内 |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
项目原为巴林左旗万通10万吨/年铅冶炼工程,2011年9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内环函〔2011〕216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业主变更进行了备案。项目于2011年9月全面复工建设,2014年8月,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以赤环函〔2014〕143号文件同意项目进行试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氧气底吹熔炼炉、电热熔融还原炉、烟化炉、反射炉、贵铅炉、分银炉等冶炼系统,“两转两吸”制酸系统和电解系统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煤粉制备车间、煤气站、余热发电站、工业锅炉等辅助工程和原辅料库、煤仓等储运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 2006年8月,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巴林左旗万通10万吨/年铅冶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9月,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以内环字[2006]324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实际总投资111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470.7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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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粗铅冶炼、制酸、铜浮渣车间废气: 氧气底吹炉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通过高温风机送往硫酸车间。制酸尾气经碱洗脱硫塔+电除雾器后通过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还原炉和烟化炉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后,经表面冷却器及布袋收尘器除尘后,与经“水冷+表面冷却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铜浮渣反射炉烟气一同送1套工艺烟气脱硫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进行脱硫处理,脱硫塔出口废气、还原炉与烟化炉环保通风除尘后废气共用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铜浮渣车间配套设置1套环境通风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17m。 2、电解车间废气:电解车间东西两侧熔铅锅工段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中部始极片生产及电铅熔融工段共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上述3套除尘器出口废气与熔铅锅加热废气一同通过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 3、贵金属车间(除炼铋锅外)废气:每台贵铅炉和分银炉均设置1套积尘斗+表冷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每台炉的出料口、出渣口、加料口废气汇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贵金属车间环保通风除尘)除尘,上述各污染源经处理后的废气汇集后通过1根80m高烟囱排放。2台电解银熔炼中频炉(1用1备)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银电解槽电解过程中蒸发、挥发的氮氧化物经1套1级碱喷淋吸收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银电解造液釜中银粉和硝酸混合时反应釜内冒出的氮氧化物经1套2级碱喷淋吸收后,尾气经16m高排气筒排放。 4、煤气站废气:煤气站煤仓及输送系统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含酚废水进入焚烧炉(处理能力200kg/h,煤气助燃)焚烧处理,焚烧炉尾气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5、锅炉烟气:2台10t/h锅炉分别设置1套多管+旋流式水膜脱硫除尘器,烟气最终与贵金属生产废气及氧气底吹炉环境除尘废气共同通过1根80m烟囱排放。 6、污酸污水处理站废气:污酸污水处理站石灰乳制备设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25m。污酸处理系统的硫化钠贮槽、反应槽、浓密机、污酸贮槽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经1级碱液吸收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排放。 7、原辅料库、煤仓及输送系统全封闭。 污酸废水、酸性废水送污酸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硫化法除砷+石灰石中和+硫酸亚铁压缩空气氧化+膜过滤去除砷及重金属,污酸处理能力为240m3/d,酸性污水处理能力为600m3/d),清净排水与污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及冬季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送深度水处理站(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能力为1970m3/d);深度水处理站出水清水作为循环水补充水,浓水用于冲渣、粗铅铸锭冷却、污酸污水加药及夏季厂区喷洒(冬季储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及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冬季送废水深度处理系统。 目前产生的煤气站和锅炉灰渣以及烟化炉水淬渣都堆存于氧化锌仓库内。工艺烟气脱硫系统脱硫石膏送原料仓作为底吹炉造渣配料使用,原煤仓、工业锅炉、粉煤制备运输皮带、煤气站煤仓回收的粉尘直接回收于转运皮带或料仓内,生活垃圾由左旗洁诺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运至林东垃圾填埋场处理;熔炼车间、电铅车间、铜浮渣车间、贵金属车间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经运输车辆运至原料仓收集后回用于底吹炉配料系统,电铅车间除铜系统除铜渣送铜浮渣车间加工提炼,电铅车间阳极泥送贵金属车间加工提炼,贵铅炉稀渣收集回用于底吹炉配料系统,贵铅炉粘渣、氧化渣返回贵铅炉重新提炼,银电解残渣运至分银炉重新提炼,分银炉氧化前期渣运至贵铅炉重新配料提炼,分银炉氧化后期渣经备用贵铅炉提炼粗铋,煤焦油暂存于焦油池中,污水处理站压滤污泥(硫化渣、石膏渣、铁矾渣)和临时堆存于厂区内新建的全封闭危废临时储库内(长100m,宽15m,围堰高1.5m),硫酸转化废触媒尚未产生。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粉粹机、振动筛、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除尘风机及通风机等,主要采取室内隔声、减震、消声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进行治理。 (五)环境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编号:SJ-YS-YQ-HB)并已在巴林左旗环境保护局备案。在煤气站、污酸污水处理站、粉煤制备、熔炼系统及制酸系统等处安装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DCS过程控制等,建有2座总容积为12420m3(60m×30m×6.9m)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1座容积为70 m3的事故水池,硫酸储罐区围堰长65m、宽30m、高1.7m,并对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企业建有4套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已通过环保验收。 |
93%的被调查者对该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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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建珠斯花至贺斯格乌拉地方铁路工程 |
通辽市、锡林郭勒盟 |
东乌珠穆沁旗蒙霍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
自治区环保厅以内环审[2008]300号批复项目环评。 线路南起通霍线珠斯花站,北至乌拉盖开发区的贺斯格乌拉煤矿,线路全长65.7km,其中通辽市段11.87km,锡林郭勒盟段53.83km,为地铁1级。 |
铁路两侧种植榆树、杨树,路基边坡采取了植草护坡、浆砌石护坡等措施。部分路段两侧及赛罕花站、贺斯格乌拉站周围进行了绿化,全线采用防护栅栏封闭。全线设取土场7处,弃土场1处,均进行了平整覆土、植被恢复。搅拌站、材料厂等临时建筑都已拆除,场地进行了平整;部分施工便道作为铁路维修道路继续使用,其余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效果良好。车站设置1t/h、 0.2t/h采暖锅炉,自带水浴除尘设施。贺斯格乌拉煤炭装运站建设了2台1t/h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和1台0.5t/h常压热水锅炉,2台蒸汽锅炉安装旋风除尘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锅炉废水采用降温井处理后排入贮存塘。目前铁路沿线300m范围内无居民。生活垃圾和锅炉灰渣收集后定期进行清运。 |
88%的被调查者对该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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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
乌海市和阿拉善盟 |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自治区环保厅批复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内环审[2008]286号)。起点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地乡国道110线K1069+900处,终点位于阿拉善盟乌斯太镇内蒙古与宁夏交界处,全长51.34km,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无收费站等。 |
全线路基边坡根据高低不同采取了植草护坡、浆砌片石护坡等措施,市区内道路两侧种植了乔、灌木。17处取土场中新地乡处的1处取土场已作为移民村的建设用地,其余16处取土场均进行了平整覆土、植树种草,效果良好。项目不设收费站、服务区等,不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对市区外沿线距公路35m内居民进行了拆迁,全线共计拆迁95户(其中包括环评提出拆迁的32户)。 |
100%的被调查者对该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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