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8月14日我厅拟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东部气田56亿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
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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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 测(调查) 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 参与 情况 |
1 |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东部气田56亿产能建设工程 |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和伊金霍洛旗境内 |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共滚动开发气田6655.973平方公里。其中建产期5年,稳产期10年,递减期11年。2007年起进行试验性开发建设。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12月以环审〔2012〕367号文批复了项目环评报告书,bet365手机网站于2014年12月以内环字〔2014〕130号文同意本工程进行试生产。 截止2014年12月,实际完成采气井1559口、集气站21座,敷设集气干线51.1公里、集气支线338.22公里、天然气采气管线1852公里,修建气田主干道路78.8公里、支线道路188.8公里、井场道路1803公里、施工便道589公里,新建生产维修点1座、截断阀室1座、阴极保护站2座,天然气净化和气田水处理依托苏里格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已通过验收,内环验〔2012〕12号)。工程目前实际产气量为55亿立方米/年,占设计产气量的98.2%。本工程目前实际总占地5199.8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941.15公顷,临时占地4258.71公顷。工程实际总投资244.92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8578.2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8%。 本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集气站及采气井布局、集气管道路由等与环评期设计基本相符,主要在集气站方面发生变更,即取消建设6座集气站(环评中苏东31号集气站-苏东36号集气站),调整部分集气站的规模,将10座集气站由有人值守模式改为无人值守(远程遥控)模式,取消部分生活区建设内容,调整后占地面积有所减少。 | (一)生态环境 工程目前实际总占地5199.86 hm2,其中永久占地941.15hm2,临时占地4258.71hm2。临时占地基本均按要求进行了生态恢复主要采取了沙障固沙、植树种草恢复植被的措施,从现场来看植被恢复较好。工程实际建设避让了项目区内的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 (二)水环境 本工程建设避让了哈头才当水源保护区。通过对哈头才当水源保护区附近牧民生活用水水井及采气队生活区水井进行了地下水水质监测,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与项目建设前期背景值基本一致。 目前实际产生气田采出水250-400m3/d,由罐车定期拉运至第二天然气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回注地下。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处理能力为700m3/d,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运营期9座有人值守站生活污水产生量5m3/d,定期拉运到乌审旗九骜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外排。 回注井上下游已建设6口观测井,分别对600m、200m、50m不同深度的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根据前期监测结果,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的III类标准要求,与环评监测背景值基本相同,说明项目污水回注目前未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大气环境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天然气驱动压缩机及设备少量泄露的天然气。通过监测,各站场厂界S02、NOX、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 本项目站场主要噪声源为天然气驱动压缩机,采取了半封闭式厂房、吸音墙等降噪措施。项目站场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 (五)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岩屑,成井后就地固化、填埋并覆土绿化。第二天然气处理厂生产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清罐产生的油泥均暂存在干化池内,定期由罐车拉运至鄂托克前旗昌盛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21座集气站生活垃圾排放量为54t/a。定期运至乌审旗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 100%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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