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以乌海市为中心的蒙西“小三角”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014年6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常军政组织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三盟市发改、经信、环保部门及相关工业园区负责人召开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研究讨论了《关于加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对做好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乌海市是我区矿产资源密集区,煤炭、石灰岩、粘土类非金属矿产丰度高,其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优势,使得在乌海市不足18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分布着鄂尔多斯、阿拉善及宁夏自治区的7个工业园区近千家企业,工业集中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已超出地区污染物承载能力。监测分析表明,乌海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污染物除自身产生外,周边地区贡献率也非常可观,分别占47%、49%和36%。因此,必须改变过去各地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大气污染防治模式,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和《意见》中明确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的要求,积极推进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绿色发展,走美丽与发展双赢之路。一是要建立重大问题协调会商机制,自治区将成立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协商跨区域重大政策及问题,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区域联防联控工作。二是要建立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编制《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相关盟市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本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四是要建立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机制,共享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排放、气象数据等信息并加强经验交流。五是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统一考核机制,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污染减排任务的园区和旗县(市、区)政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超额完成目标的予以奖励。
会议强调:各盟市政府、各部门及各重点园区要深刻认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联防联控重要意义,落实《规划》和《意见》中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进联防联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联防联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础工作,确保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