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等9个厅局12位分管厅领导,组成12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区12个盟市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此次专项督查对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方面重点企业及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共抽查重点企业和项目273个。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此次督查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细则对各盟市燃煤小锅炉整治和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淘汰、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城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集中供热推广和改造,既有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造、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控制及大气环境管理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和锡林郭勒盟这五个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重点盟市停、限产企业责任落实情况和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有力地推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目前,督查工作已经结束,各督查组已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盟市政府,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