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我厅和经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高汞触媒淘汰情况检查的通知》(内环办[2016]79号)要求,2016年5月18日至19日,厅污染防治处组织自治区经信委和行业专家赴乌兰察布市,对该市电石法生产PVC企业高汞触媒淘汰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此外,污染防治处还对该市部分重点涉重企业和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检查。
乌兰察布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市环保局、经信委联合以乌环发[2016]68号文印发了《关于开展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高汞触媒淘汰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相关旗县区开展自查工作。检查中,检查组听取了该市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吨聚氯乙烯项目高汞触媒淘汰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台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