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大纲》重点工作台账相关要求,对各盟市台账进行梳理审核。档案审核完成后,针对各盟市档案台账建设情况出具初审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盟市积极整理完善。
此次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