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现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工作职责,以公开、公正、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营造规范、优质、文明、高效的一流服务环境,推进环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完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军朴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副组长:李 剑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吕志东 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组长
成 员:张卫东 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主任
赵巍峰 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副主任
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形成办公室主管、保密、法规部门审查,人事部门考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环境在线监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处室、单位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厅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处室、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所承担职能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基本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涉密信息、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国家及地区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公共利益的事项;其他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免于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基本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种类型。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度,按照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及公开程序。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从申请受理到回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公开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法律法规对于公开及办理期限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重点公开内容(仅列重点,详细公开内容见目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环境保护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68号)、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2012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第一次会议纪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招标采购公开;
3、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包括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空气、水、重金属污染、辐射环境监测等信息;
4、环境统计、环境调查信息;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
6、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非行政许可信息;
7、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实际征收数额以及减免缓情况;
8、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
9、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排污权交易信息;
10、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11、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流程图;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等;
13、全国生态示范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学校、社区、机关等环境保护创建的考核办法、指标及审批结果;
14、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及噪声功能区划等信息;公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固体废物进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等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标准、条件、时限、结果等信息;
15、核与辐射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16、环境行政处罚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17、机构概况、人事管理等情况;
18、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
1、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相关工作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公共查询点等渠道公布本单位的相关工作信息。
七、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1、制定《bet365手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规则(试行)》。明确公开内容、时限、责任分配、保密审查、考核监督部门。(12月20前完成。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2、出台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考核、监督办法,并与干部任用及推进行政权力监督、党风廉政责任制等规定结合起来。(12月2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人事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3、制订完善《bet365手机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试行)》、《bet365手机网站信息公开指南(试行)》。(12月20前完成。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4、厅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在不与《bet365手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规则(试行)》相抵触的范围内,制订细化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发布、提交的规定及流程。(12月2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5、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格式文本,并提供统一的格式文书。(12月20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法规处。)
6、厅内网公文管理系统要将“审核公开与不公开”作为文件提交的必选项,不予公开必须标明理由方能流转。各处室、直属单位制发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的公文原则均应公开,所有经审核同意公开的公文一律由各处室、直属单位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处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率进行网上通报。政民互动类,如网上咨询、投诉举报等,环境在线监控中心负责开发短信提醒功能,按来信内容分发相关处室进行回复,回复时限按照厅网站相关规定执行。(12月2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办公室、环境在线监控中心;配合部门:各处室、直属单位。)
7、厅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将本部门2016年以来完成的公文进行全面审核整理并按照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予以公开。2016年以前的公文,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视情况予以分批公开。(12月2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部门: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8、对2016年以前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查整理,按照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予以公开。(12月2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9、启用在线办事服务大厅。包括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审批、排污许可证的审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均进行全流程在线审批。(12月2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环评处、监督处、总量处、污防处、核与辐射管理处;配合部门: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10、年度考核各处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向党组提交报告。(12月30日前。责任部门:人事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配合部门:各处室、直属单位。)
11、所有未建立网上审批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均应进行“一站式”受理,并逐步推行网上审批。(2013年3月份以前完成。责任部门:所涉各职能处室。)
八、其他要求
(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主动公开意识,确定一名联络员(在编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厅办公室备案。
(二)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先易后难,先规范后公开、逐步规范逐步公开”的原则,适时分批公布信息公开目录,作为信息公开的指引。
(三)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在网上随时监控各处室、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情况。领导小组将每半年对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
(四)环境在线监控中心要与时俱进对政府信息公开网路系统及时进行改进,保障厅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