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09年我厅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下,政府信息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环保部有关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厅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等多次会议上,厅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都有明确指示和要求。分管领导也经常召集会议,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我厅结合人员、机构调整和环保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职责。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处室、直属单位均安排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要求,我厅组织专人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根据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不断补充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由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他工作第五部分组成,涉及机构基本信息、政策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质量与监测、环境规划统计、环境科技标准、行政体制与人事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目录基本涵盖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主要范围,并将《信息公开指南》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监督投诉等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指南和目录经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开通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门户网站是社会公众了解权威信息的主要途径,为了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询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厅对原内蒙古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在突出位置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公众留言、厅长信箱、在线投诉、在线交流、网上咨询等栏目,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在线监控中心专门成立信息科,对环保厅网站进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链接畅通,查询方便。二是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新载体。在厅机关一楼开辟了办证大厅,办事流程、行政职权图表已全部上墙,近期将全面启动,届时将实现一站式服务,阳光作业,为到我厅办事的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厅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内安装了多媒体查询系统,极大方便了外来办事人员,只需点击屏幕即可知晓所办事项受理的部门和流程,还可以对我厅工作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在户外设置了LED屏,定期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在厅办公楼内制作信息公告专栏,公开有关信息,服务办事企业、群众;在办公楼6909房间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点,如确需查阅有关档案,履行相应程序后可到档案室调阅资料。三是大力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辐射作用,及时公开重要环境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
制度建设是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我厅按照《条例》要求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并确定了办公室作为接受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具体协调相关处室办理申请事宜;逐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举报调查、立案归档、实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群众评议制、救济保障制等十几项制度。
(五)注重人员培训
为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09年先后组织3期培训班,对我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特别是针对各单位信息联络员进行了强化培训,使他们能熟练运用网络更新政务信息。2009年9月组织人员参加了环保部组织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政务信息培训班,开阔了视野,吸取了先进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目录》所涉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2009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共发布文章2605篇,累计达到4270篇。网站访问人数和被访问页面稳步增长,新增公开信息中发布内容主要是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重点水源地水质月报,政务公开相关文件139篇,办事指南52篇,工作动态671篇,项目环评审批、验收项目公示305家。上报环保部政务信息400多篇,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290多篇。为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政府信息,我厅大力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2009年以来通过《内蒙古环保信息》发布信息16期,通过《内蒙古环保信息交流》分别发布信息12期;在内蒙古广播电台《新闻联播》、《纵横118》栏目刊播230多期,在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新闻》、《今日观察》、《经济生活》等栏目刊播84期;在《中国环境报》发稿200余篇,其中专版9块;在《内蒙古日报》上发稿141篇。
(二)公开形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利用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利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公众通过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http://nmgepa.gov.cn)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可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二是利用自治区环保厅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信息公告栏查询。三是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类载体作用做好外宣工作。四是加强盟市环保局的信息报送工作,采编信息刊物,利用信息报送通道,积极向环保部、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公众,我厅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系统,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序。本年度我厅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厅未发生因违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厅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尽管我们花了很多精力,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随着环保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对我们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具体工作人员又人手不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
2010年我们将在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阳光行政的突破口和重要途径,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厅机关、直属单位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及时发布,定期维护,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府信息。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积极利用现代化手段,丰富政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性,尽力方便公众。
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