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规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权威性和针对性,努力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公布《bet365手机网站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加强环保领域信息公开
2016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并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契机,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改革力度,全面加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的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污染物排放、重点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等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不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和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重大决策信息公开
厅本级制定了《bet365手机网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政策制定前广泛征集意见,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各级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我厅向社会公开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及时向主要新闻媒体公布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在制定出台落实土壤行动计划,生态红线划定及网络监测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时,进行多方调研,征集民意;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全方位征求意见,确保涉及民生领域等重大事项实施科学决策,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
(二)全方位公开环境质量信息
2016年底,已对我区12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指数( AQI)值进行了实时公开,并对44个国控自动监测点的监测数据,以日报、月报的形式进行发布;每月对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进行公布;定期公布14个城市的声环境质量状况;公开了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每年通过网络、媒体等手段对全区环境综合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告。为进一步满足公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我厅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信息进行了公开。并与自治区气象局联合印发了《环境气象预报工作方案》,每日在内蒙古新闻天气预报节目中发布空气质量指数,并建立了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发布机制。
(三)全面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
对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八大类信息进行适时公开,并建立了污染源监管信息发布平台,对在线监控企业的监测数据进行适时传输适时公开。对自治区重点领域减排信息,每年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内蒙古日报》等公共载体上主动公开。
(四)全程公开行政审批信息
为规范审批流程,我厅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流程》《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意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公示(公告)办事流程》,从项目的环评受理、审查、竣工验收、公示等环节实现全程公开,对项目环评报告书、验收申请书、审批意见书实行全文本公开,公众能够上网实时查询。
(五)全流程公开执法处罚信息
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和重点案件后督察情况信息。并在厅网站设立了“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台”,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书实行全文公开。对重大环境督查信息及时利用媒体向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厅网站及时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信息。对环保能力、项目建设及环保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采购及招标情况进行公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2016年,我厅在网上主动公开信息3500条,在各类媒体发表信息1230篇,播放公益广告216频次,发行《环保信息交流》期刊12期。为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加强公众监督提供了信息保障。
二、有效推进权力清单公开,优化政务服务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我厅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自治区法制办审核,梳理建立了厅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共分为10大类44项)并在厅网站公开。目前,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审批保留 9项,下放行政审批37项,取消7项。为优化政务服务能力,加快审批流程,建立了网上办事大厅,设立了网上办事指南,申请表格下载、在线申报、状态查询、结果反馈、业务公示6个栏目。网上实现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审批”6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6年底,行政审批系统企业注册用户数共88个,受理、审批、公示295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10项,公示10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受理21项,公示21项; “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234项,公示234项; “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受理3项,公示3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受理9项,公示9项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审批”受理18项,公示18项。受理、公示率100%。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公众参与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目前,我厅在出台重要法规文件时,要求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同步公开。在完成环保改革任务中,我厅出台制定的《环保基金设立方案》《环境网络监测方案》等文件,全部配套相关解读说明。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厅领导亲自带头解读。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自治区工作开展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我区生态文明“十三五”规划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第一时间宣传解读。全年,自治区环保厅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二是加强环境舆情监测我厅印发了《舆情监测实施方案》,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对涉及环保的重要舆情、环境突发事件,进行主动研判,积极回应。对社会、媒体、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第一时间运用网上回应、新闻发布等渠道,正面发声、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全年,共印发舆情简报150余份,编发新闻通稿36篇。
三是加大社会民意征集。厅门户网站设立“厅长信箱”、“民意征集”、“网上咨询、调查”等栏目,进一步畅通民意。通过开通“12369”热线投诉电话、微信举报平台,全时受理举报投诉事项。2016年底,我厅政府网站共收到各类咨询、信访、投诉等信件130余份,全部按时回复;网上调查发起8次,共有34人次参与调查;民意征集发起4次,共收集9条合理化建议;“12369”等举报平台受理各类举报事项4543件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民互动,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通过“ 6.5”世界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开展环保“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牧区”等环境公益宣传活动。并与内蒙古电视台合作开办《环保在线》专栏,与内蒙古日报社合作开办《环保聚焦》,在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中心与交通台分别开设《环保专栏》。通过在线访谈,举办行风热线节目,进行公众互动。利用传统方式,加大信息交流,在 LED屏定期发布空气质量信息。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形成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我厅在中国环境报、内蒙古日报刑载各类报道394篇, 网络发布17552条信息。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组成了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形成办公室主管,保密、法规部门审查,人事部门考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信息中心技术维护,各处室、单位各负其责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建立了信息员联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了《自治区环保厅推进信息公开总体方案》《厅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规定》制度。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责任“四到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部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加强厅门户网站管理,建立了《bet365手机网站政府网站管理办法》、《bet365手机网站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bet365手机网站政府网站站群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内蒙古环保厅网站信息更新数量为1319条,月平均130条;累计访问量4027619次,月平均20000次。我厅在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新载体,开通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设立手机版网络终端,并研发了综合办公平台,通过自动化办公平台,加强信息公开联络员的信息报送效率,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为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厅派员参加环保部、自治区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组织各单位信息联络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通过走访调研,参观见学等形式,学习其他部门、单位关于信息公开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能力。今年组织进行了信息公开联络员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建立信息公开考评制度。为推进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我厅建立了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实施 “以评促建,以考促用”的绩效评估机制,制定了信息公开“五级”审查制度,完善了《bet365手机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考核实施办法》,制定了信息发布五级审查审批表,同时把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定期考核、日常检查通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考评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建设。
五、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同时,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减少依申请公开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截至目前,已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4件,尚无因办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对政府信息公开末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
2016 年,自治区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两微一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督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17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公开。一是继续加大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深化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公开,对空气质量指数范围、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等情况进行公开。加大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应对信息公开。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公开工作。二是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布“综合督察”、“专项督察”情况,加大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举报、投诉、信访处理情况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三是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督导力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四是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机制。落实环境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解读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法规规章。五是加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平台建设。进一步运用新媒体,加强环保宣传,积极引导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关心、宣传、参与、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