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工作 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做出积极贡献

  环保部纪检组长 傅雯娟

  “十一五”以来,全国环保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内容,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有步骤、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办事机构和职责分工,理顺工作体制和机制。环境保护部、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位置,均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具体承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群众广泛参与的环保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大部分地市级环保部门也成立了政务公开机构,明确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与2003年印发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一起成为现阶段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并于2008年发布《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和《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两个配套文件。2010年7月,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发布,使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均出台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依申请公开程序》,编写了“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章制度”、“办事窗口工作规则”、“绩效考核办法”,发布了“行政审批专家咨询和听证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环保系统政务公开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成为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十一五”以来,各级环保部门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等有效手段,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

  四、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一是通过网站、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告栏、显示屏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环保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公众信息查询。二是接收和办理依申请公开。2009年,环境保护部印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对相关文本格式加以规范。

  五、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推行行政决策公开,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责任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等,有效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六、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政务大厅已成为环保部门的“办事窗口”、“形象窗口”和“便民窗口”。

  七、开展信息内部公开,加强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控。对于职工普遍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政府采购、住房管理、职工文化生活等信息,通过内部网络、公告栏、工作简报等渠道予以公开,接受内部监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不够突出。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环境信息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开的程序不够规范,形式比较单一,不利于信息的广泛传播和获取,造成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沟通交流不畅。三是政务公开应急机制不健全,应急处理能力不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市县环保部门政务公开能力参差不齐,亟须进一步加强。

  现阶段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四个方面的显著特点。第一,公开范围广。环保政务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多年努力,环保系统政务公开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工作层级不断延伸,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渠道不断丰富。第二,需求数量多。环保政务公开不仅是环保工作的迫切需要,而且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也是维护和实现群众环境权益的迫切需要。随着环保政务公开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双向沟通渠道的日益畅通,以及公众参与环保积极性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与生产生活相关的环境信息需求明显提高,每年向政务公开部门提出大量信息诉求与信息咨询。第三,应用更快捷。各级环保部门依托信息技术、电子政务等手段,积极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审批系统、电子阳光政务系统、权力监察系统、电子政务交换平台等应用系统,以及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环境数据中心”,为环保业务信息的发布提供快捷便利的平台,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各类环境数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四,工作难度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人民群众环境意识普遍提高,对环境问题关注度较高,对环保政务公开的期望值也随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更加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分析研究,加强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强化政务公开基础能力,着力破解制约政务公开的瓶颈问题,把环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1、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和运行程序化,是今后一个时期环保部门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一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职权,依法合理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行政权限,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权力要尽快放开。二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三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务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的指导,积极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和“党员品牌工程”等活动,激励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努力在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程度,发挥电子政务和网络技术的优势,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所有行政权力以及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固化上网,实行网上操作,使权力运行流程清晰,职责明确,减少中间环节,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五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考核。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措施,认真查找行政许可、执法监督、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等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通过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监督员制度、电子监察制度等全方位的监督考核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2、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是环保政务公开的一项长期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让国内外、全社会及时了解环保新举措、新成果和新任务。要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超前考虑,提前布局。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增强工作积极性,及时公开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等监测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围绕政府信息的不同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信息。围绕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主动公开信息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积极树立阳光政府的形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已成为近年来全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实行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进一步规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这些规定,进一步督促企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对不按规定及时有效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予以惩罚。

  3、开展环保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要求,2010年7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环发〔2010〕82号),并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项新的工作,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要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尽快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三要根据编办和人事部门的批复,确定开展信息公开的公共事业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发布。四要通过网站、媒体、新闻发布会、出版物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五要加强对有关单位的帮助和指导,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六要开展绩效考核,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4、推动市县环保部门政务公开 当前,各省级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已经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但基层环保部门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普遍不高,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各地工作差异比较大。2008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环保系统要着力推动市县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环保政务公开的一个突破点。各地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加强对市县环保部门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在业务上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积极开展市县环保部门门户网站(页)建设,将其作为当前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之一。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和交流,打造一支理论水平较高、工作素质过硬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争取用2至3年时间,逐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促进环保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5、不断提高环保政务公开创新能力 创新是发展的基因。增强创新能力是政务公开发展的不竭动力。凡是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都得益于不断地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各级环保部门要在继承和发展已有成功经验做法的同时,不断开拓进取,产生新的工作亮点。一要创新工作思路。对环保政务公开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注重把握规律,找出各项工作的内在联系,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要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分析梳理现有工作方法,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创新更加适合环保部门自身特点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法。三要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归纳、整合现有渠道和途径,依托信息技术、电子政务、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创造出公开效果更好、人民群众更容易获取信息的政务公开形式。

  环保政务公开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摘自在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