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组
>处室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驻 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厅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政治纪律;
(二)检查厅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包括盟市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负责厅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四)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或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受理党组织、党员和干部对党政纪处分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厅系统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七)协助自治区环保厅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和盟市环保部门纪检监察工作;
(八)参与环保系统的干部考核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九)负责全区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部门负责人:高官平
部门联系电话:0471-463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