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狠抓落实 努力开创我区环保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环保局苏青局长在第五次全区环境保护大会上的发言
(2006年12月28日)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闭幕不久,自治区政府便召开第五次全区环境保护大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全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安排部署“十一五”全区环保工作,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区环保事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杨晶主席的讲话高屋建瓴,全面分析了我区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对全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郝益东副主席还将发表重要讲话,对落实好这次大会精神和做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全区环保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第五次全区环保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杨晶主席和郝益东副主席的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势头整体得到遏制,部分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在发达国家上百年时间的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现在却在我国集中显现了。环境状况已经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对社会稳定也造成重大影响,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十五”时期,环保指标是我国唯一没有完成的国民经济发展指标。“环保欠账”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着手改变这种局面。目前,在党和政府的决策视野中,环保的位置越来越重要。今年4月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在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中,要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我国环保正由原来的“末端治理”转变到贯穿经济生活的全过程。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部署明年经济工作的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加强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加快发展经济与加强环境保护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能源资源优化经济增长。在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储波书记明确要求:在加快全区经济发展中,要更加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实现既好又快地发展。杨晶主席指出:要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就必须抓住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两个关键环节,加大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污染物减排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确保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分别控制在各自的分解目标以内。要加强城市环境质量和重点流域水质监测,加大农村牧区面源污染治理力度,解决好重点城市及工业园区周边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噪声污染和垃圾围城等问题。这表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措施和要求是非常明确的。
为了切实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国家与我区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削减责任书。启动了“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并出台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中组部也规定“环保问责”将成为“十一五”期间对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指标是:到2010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在2005年基础上消减3.8%和6.7%。国家考虑我区加快发展的实际,在确定削减指标值时,按低于全国削减10%的目标给予了照顾。我区实现上述目标通过努力是可能的,但也有一定的难度。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区环保历史欠帐过多,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环保投入长期不足,环境治理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环境违法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地方不履行环评审批,违法违规批准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全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不足一半,燃煤火电机组同步安装脱硫设施的仅有30%左右。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对中央加强宏观调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同步的战略决策还没有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对长期以来以牺牲环境和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换取的粗放式经济增长转变为节能减排、改善环境来优化经济增长的认识还不到位;环保部门由于工作能力薄弱、手段落后,还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推进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为此,今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五大区域环保督察中心和六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全面启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特别是在今后审批建设项目时,将综合考虑区域各类资源使用的承受能力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对已超出区域资源使用承受力和环境承载力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地区,将停止审批该区域内的一切新上项目。从一定意义上讲,环境保护已成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闸门、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因此,适应新形势下的环保要求和改善环保能力建设已成为当前各级环保部门首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所在。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全区环境保护大政方针已定,目标任务也已明确,关键在于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具体内容是:
突出一个重点。饮水安全和空气清新是环保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政府和群众关切的焦点问题。一是要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和主要流域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区各地都要在饮用水源地建立保护区,坚决取缔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黄河、西辽河、海拉尔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确保重点流域水质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二是要加大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努力改善城市大气质量,提高重点城市二级以上良好天气的天数。确保完成国家要求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前,北京周边省区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任务。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开展环保模范城的创建活动。加大对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辐射环境的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核与辐射的安全监管,这类污染事件一旦发生,必将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后果将十分严重。
开展两个调查。国务院和国家环保总局近期部署了在全国开展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目的是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全国环境污染现状,摸清底数,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调”工作,充分认识到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是全面掌握我区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要成立专门调查机构,抽调技术过硬、认真负责的人员,集中力量搞好调查。要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全面了解和掌握土壤污染现状,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强化三大措施。一是在全区规划环评的指导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严格把好新上项目环评关,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从发展的源头抑制粗放型经济增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未落实“三同时”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或运行;对拖延试运行时间不验收的,要依法限期验收,追缴排污费。从2007年起,要选择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工程监理试点,切实解决环境工程与主体工程不能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问题。二是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今天上午,自治区政府已与各盟市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并将控制指标分解到了各盟市和重点行业。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是“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国家规定超总量指标地区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各盟市要结合当地实际,要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依靠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减排总量;依靠优化经济增长降低总量;依靠企业清洁生产削减总量;依靠建设项目“以新带老”消化总量等多方面上下功夫。腾出环境容量,支持各盟市经济的发展。三是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环境损失或者生态破坏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会同监察部门予以坚决查处。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执法部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和案件移交等制度,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问题,环保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十五”以来,全区经济社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全区环保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基础工作能力较差与日趋繁重的环保任务不相适应。因而加强机构队伍、提高自身能力建设是当务之急的大事。各级环保部门要向属地党委、人大、政府多汇报、多宣传、多沟通,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争取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二是要用好排污收费政策,增加环保投入。“十一五”期间,国家对西部环保部门的科研、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基础能力建设将加大投入,重点解决环保部门手段薄弱、装备落后的问题。自治区在环保专项资金和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将加大投入力度。各盟市也要相应做好此项工作。三是加快“三个体系建设”。第一,要建立能够准确反映各地区污染物排放的统计体系,把基础数据摸清搞准,作为制定目标采取措施的依据,要切实改变“数据不准、底数不清、统计薄弱”的现状。第二,要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及时掌握污染物减排进展情况和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下大力气加强监测、监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化要求。第三,要研究制定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将减排指标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标准,确保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四是要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要继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加大污染隐患排查力度。对存在严重环境隐患的企业,要分别采取淘汰关停、限期治理、建设事故应急处理设施等措施,努力消除环境隐患。进一步完善全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明确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事故报告制度,并要增加投入,切实解决应急装备差的问题。同时,要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预案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保护事关全局,涉及到方方面面。我们决心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保护和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实现我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