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所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单位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对全区环境空气、水、土壤、噪声、辐射和生态等环境要素进行环境监测和预警监测;对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场所、设施、装置以及其他污染发生源依法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自治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环境影响后评估监测;对盟市和自治区各行业实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环境质量监督监测;对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的专项监测网、履行国际公约、协定以及国际合作项目开展专项环境监测;对辖区内影响较大或跨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进行应急环境监测和环境纠纷仲裁监测以及环境风险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监测;编制全区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污染源监测报告、环境预警监测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和各类专项监测报告;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组织监测技术的交流、培训及考核;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部门负责人:张丽君
  部门联系电话:0471-463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