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所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单位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的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拟定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全区环境保护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宣教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各类院校环境教育工作,参与审查环境教育大纲,编审环境教育教材,组织环境科普教育;编辑、出版、发行环保宣传教育材料、简报等;承担局域信息网络运行、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工作;搜集、存储、加工、传输环境信息和相关信息;管理自治区环保厅对外网站,制作网页,向社会提供规范的环境信息。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部门负责人:白志峰
  部门联系电话:0471-463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