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别就抓紧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大气和水环境监测网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等方面作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开展全天候监测,健全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体系”。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各省(区、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我厅代自治区政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方案》(讨论稿)形成后,我厅邀请相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修改,经充分征求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厅务会研究讨论,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随后征求了自治区相关委办厅局意见,共征得29条意见和建议。通过对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的认真梳理研究,将24条意见和建议以不同形式反映到了《方案》中,最终形成了《方案》(送审稿)。具体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见附件。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八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20条。
(一)总体要求
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出“全面设点、全区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
(二)主要目标
明确了到2020年,全区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以及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建成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应用平台,监测信息共享及统一发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1、健全覆盖所有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主要从建设完善覆盖所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体系、强化重点监管对象监控与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
2、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区联网集成共享。主要从构建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汇聚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
3、增强生态环境预报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主要从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风险、提升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能力提出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
4、构建测管联动、依法追责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主要从开展生态环境同步监测与执法、严肃查处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提供技术支撑等方面提出要求和具体措施。
5、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主要从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改革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培育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提出要求和具体措施。
同时,《方案》还就加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