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严格规范我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强制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发布《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