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8月31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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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内蒙古能源发电包头固阳金山工业园区 热电厂2×350MW发电机组工程 | 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金山工业园区内 |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350MW超临界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配2台1170t/h超临界、直流煤粉锅炉。 |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同步安装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除氮氧化物装置;除尘采用超净电袋除尘器;脱硫采用单塔双循环技术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输煤、灰渣库等产尘点均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按照《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两次公示、一次问卷调查均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