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乌梁素海治理的建议》收悉,按照职责分工,现将我厅负责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对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多次报请国家及自治区加大对乌梁素海污染、生态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把乌梁素海综合治理作为生态建设优先安排的战略工程,在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
目前,乌梁素海已被列入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作为“十三五”期间重点治理湖库,为争取国家资金提供有力支撑。2016年,《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年)》中的项目也已纳入到中央水污染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中;同时,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288万元,用于乌梁素海污染治理。今后,我厅将继续从国家和自治区层面争取更多优惠政策,促进乌梁素海水体不断改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