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排污权交易和总量减排工作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安排2015年减排工作和“十三五”减排规划思路,部署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和总量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一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3年底,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达到40亿元左右,11个试点省份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有18个,以省直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有73个,内容涵盖试点实施方案、交易管理办法、排污指标申购、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有偿收入管理、排污权储备收储、电子竞价等等,这些规章的制定为交易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对下一步排污权交易工作提出了10点工作要求:1.细化完善初始排污权核定,公平合理确定排污权;2.加快排污许可证管理和核发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管理载体;3.进一步规范有偿使用费收取使用和定价管理;4.统筹加强交易平台建设;5.开展试点工作和实施效果后评估;6.严格核定“富余排污权”;7.加强超总量排放处罚;8.加大信息公开力度;9.进一步加强基础性研究;10.稳步推进其他地区试点工作。
会上,王成金主任要求根据《指导意见》和全国排污权交易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要从修订完善排污权交易指导性政策和制度、开展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初次核定和有偿使用、调整基准价格,启动竞价交易、完善排污权指标收储制度、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推动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形成和健康发展、指导盟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7个方面推进我区试点工作。同时,要求加强科室定位,各科室从所负责业务方面继续强化研究探索的层面、广度和深度,做好制度建设、实践、思路的突破。做到分工明确,思路清晰、方法得当,并强调创新研讨汇报形式,活跃表现手法,做到内容丰富、手法新颖、形式多样、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