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上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做好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42号)要求,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在已经搭建的环境保护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上完成首次向自治区地税局交换环保涉税信息工作。此次向自治区地税局共发送数据26471条,其中行政处罚数据153条;监督性监测数据198条;在线监控标准化的月数据4514条;排污许可证相关数据21606条。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是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2018年4月1日至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收期,此次环境保护涉税信息成功交换至税务部门,强化了环境保护相关部门数据的整合、匹配,加强了环保部门与地税部门的沟通交流,助推环境保护涉税平台的建设、完善,为自治区环境保护税顺利征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